臧正金:男,汉族,1957年8月生,江苏省南京市
溧水区人,大学本科学历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,1976年11月参加工作,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2015年4月30日,当选南京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主席。1976年11月--1998年12月 先后任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东庐乡党委副书记、乡长;溧水县云鹤乡党委书记,
溧水县公安局局长、党组书记;溧水县副县长、党组成员;溧水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;溧水县委副书记、县长;高淳县委副书记、县长等职务。1998年12月--1999年3月 任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委书记、县长;1999年3月--2003年12月 任江苏省南京市
高淳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;2003年12月--2008年10月 任江苏省南京市
国土资源局局长、党组书记;2008年10月--2009年1月 任江苏省南京市
栖霞区委书记;2009年1月--2013年11月 任中国
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、南京市
栖霞区区委书记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南京仙林大学城党工委书记;2012年12月,拟明确为南京市副市级干部。2013年11月--至今 任江苏省南京市
江北新区党工委副书记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、南京市栖霞区区委书记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南京仙林大学城党工委书记(副市级)2015年4月30日,南京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4月30日闭幕,臧正金当选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主席。